加州一项新的上诉法院判决,彻底改变了洛杉矶县、橙县、圣贝纳迪诺县和河滨县的受托人在受益人诉讼中承担个人法律费用时的游戏规则。您是受托人吗?正在西柯维纳、洛杉矶、阿纳海姆、圣贝纳迪诺、河滨、安大略或波莫纳处理信托纠纷吗?这项裁决可能正在影响您的案件。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发生了什么变化、这对您意味着什么,以及接下来该怎么做。
背景:McKinley v. Harris 案的意义
2026年10月13日,加州上诉法院第四上诉区第三分庭发布了McKinley v. Harris案判决(2026年10月14日修订)。该案的核心问题是:遗嘱认证法院能否仅凭其一般性的衡平权力——即即使没有具体法律条文依据,法院基于公平原则所拥有的广泛权力——来判令用受益人的遗产份额支付受托人的个人律师费?我们团队在信托诉讼中经常遇到这个问题。
上诉法院的答案是:不行。遗嘱认证法院不能仅仅依靠开放式的衡平权力,就判给以个人身份被起诉的受托人律师费——也就是说,受托人被以个人身份起诉,而不仅仅是作为信托管理者的身份被起诉。受托人需要具体的法律依据:要么是《遗产法典》(Probate Code)中某项明确条款,要么是信托文件或合同中明确允许追偿费用的条款。没有法律条文、没有合同条款,就无法获得律师费判决。仅凭”公平”已经不够了。
这项裁决意义重大,因为南加州许多受托人此前一直认为,只要成功抗辩受益人的索赔,遗嘱认证法院就可以酌情下令转移费用负担。McKinley v. Harris案缩小了这一假设的适用范围。关于遗嘱认证法院在信托管理中的一般职责背景信息,请参阅加州法院自助中心网站:courts.ca.gov/selfhelp-probate;关于规范受托人报酬及费用的法律框架,请参阅加州《遗产法典》:leginfo.legislature.ca.gov。
这对洛杉矶和橙县信托诉讼中的受托人与受益人有何影响
这项裁决影响了洛杉矶县、橙县和内陆帝国地区信托纠纷中的两类主要人群。
受托人。如果您作为受托人正面临受益人的诉讼——例如,被指控违反信义义务、管理信托资产不当,或偏袒某一受益人——您不能再想当然地认为,一旦胜诉,信托(或败诉受益人的份额)就会自动支付您的个人法律费用。您需要找出具体的法律依据,比如《遗产法典》第15684条或第17211条,或信托文件本身的条款,来支持费用追偿。如果没有这样的依据,即使您成功抗辩了索赔,也可能需要自掏腰包支付辩护费用。
受益人。如果您是受益人,认为受托人行为不当,这项裁决可能会降低您提起合法索赔的经济风险。阿纳海姆、安大略和河滨等城市的受益人,此前担心即使受托人败诉,自己的遗产份额仍可能被用来支付受托人的个人费用,现在他们有更有力的理由主张:此类费用判决需要具体的法律依据,而不能仅凭法官的一般公平判断。
双方都应该明白,加州遗嘱认证法院的信托诉讼仍然高度依赖具体事实。结果取决于信托文件的确切措辞、所提出索赔的类型,以及是否有法律条文直接适用。关于信托与遗产事务处理方式的更全面介绍,请参阅TEZ律师事务所的遗产规划与信托服务页面。
您现在应该采取的措施
如果您正卷入南加州的实际或潜在信托纠纷,请考虑以下步骤:
- 仔细审阅信托文件。查找任何涉及受托人律师费报销的条款,包括赔偿条款。
- 确定适用的法律条文。受托人应与法律顾问合作,在假设费用可从信托中追偿之前,确定《遗产法典》中是否有条款适用于其具体纠纷。
- 区分个人身份索赔与受托人身份索赔。由于该裁决针对的是对受托人个人提出的索赔,理解您案件的诉讼定性方式,对费用追偿至关重要。
- 保留详细的账单记录。无论您是寻求报销的受托人,还是质疑费用请求的受益人,清晰的文件记录都能支持您的立场。
- 在庭审前采取行动,而非事后。费用转移的主张通常在早期提出时更有力,因为法院可能期望各方在案件进行过程中就建立费用的法律依据,而不是等到判决之后。
- 在对信托资产或诉讼策略做出重大决定之前,咨询熟悉加州遗产认证和信托诉讼的律师。
TEZ律师事务所能如何提供帮助
TEZ律师事务所为参与加州信托纠纷的受托人和受益人提供服务,包括审阅信托文件、评估《遗产法典》下的费用追偿选项,以及在遗嘱认证法院诉讼中代理客户。本所还通过商业诉讼业务,协助处理与信托管理相关的商业和遗产事务纠纷。TEZ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审查您的具体情况,并说明现行加州法律下可供选择的方案。
常见问题解答
法院在McKinley v. Harris案中究竟做出了什么裁决?
加州上诉法院裁定,当受托人以个人身份被起诉时,遗嘱认证法院不具有一般性的衡平权力,来判令从受益人的份额中支付受托人的个人律师费。受托人必须指出允许费用追偿的具体法律条文或合同条款。
这项裁决出台后,受托人还能从信托中获得律师费支付吗?
在某些情况下仍然可以。如果《遗产法典》中有具体条款或信托文件本身授权,受托人仍可追偿费用。改变的是,遗嘱认证法院不能再仅凭一般性的公平原则,在没有具体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判给费用。
这项裁决适用于加州所有的信托纠纷吗?
作为已发布的上诉法院判例,该裁决在全州范围内适用,但它specifically针对的是以个人身份对受托人提出的索赔。它如何适用于您的案件,取决于所涉索赔的类型及信托文件的措辞,因此针对具体案件进行法律审查非常重要。
如果受托人要求从信托中支付费用,受益人应该怎么做?
受益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或法院明确指出支持该费用请求的具体法律条文或合同条款。如果不存在明确的法律依据,受益人可能有理由根据McKinley v. Harris案的推理提出异议。
我在哪里可以了解更多关于加州遗嘱认证程序的信息?
加州法院自助中心网站courts.ca.gov/selfhelp-probate提供了关于遗嘱认证法院程序的一般信息,加州《遗产法典》可在leginfo.legislature.ca.gov查阅。这些信息截至2026年10月29日为最新。
涉及费用追偿的信托纠纷可能相当复杂,尤其是在McKinley v. Harris这样重大的上诉法院裁决出台之后。如果您是西柯维纳、洛杉矶、橙县、圣贝纳迪诺或河滨地区正在处理信托纠纷的受托人或受益人,您可以预约TEZ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讨论您的具体情况,了解在现行加州法律下您的可选方案。主管律师 JJ Zhang(加州律师执照号 #326666)和TEZ律师事务所团队欢迎您致电本所位于西柯维纳、工业市(City of Industry)或新港滩(Newport Beach)的办公室。请访问联系页面,立即预约咨询。
本文仅为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阅读本文不建立律师与客户关系。法律和政府做法经常变化,具体情况请致电 626-888-6856 或发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咨询 TEZ律师事务所(West Covina, California)。过往结果不保证类似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