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竞业禁止协议无效:2026年雇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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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加州各地的企业主一直要求我们为新员工起草竞业禁止条款。问题在于:在加州,这种条款几乎从来站不住脚。不管您是在洛杉矶县、橙县、圣贝纳迪诺县还是河滨县,如果您想在员工离职后保护客户名单、商业秘密或公司专有技术,竞业禁止协议都不是答案。已经签了这类协议?作为员工签过一份?在您依赖它——或者打算与之对抗之前,您都需要先弄清楚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

背景:加州法律对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

“竞业禁止协议”试图在员工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阻止其加入竞争对手公司或自行创办竞争性企业。大多数州只要条款合理,都会执行这类条款。但加州不吃这一套。

根据《加州商业与职业法典》第16600条,几乎任何限制他人从事合法职业、行业或经营活动的合同都属无效,没有例外。加州最高法院在Edwards v. Arthur Andersen LLP(2008年)一案中对此做出了明确判决,否定了其他州仍在沿用的较宽松的”合理性”标准。保护您的权益——其余的交给我们处理。

加州立法机构通过《第1076号议会法案》(AB 1076)和《第699号参议院法案》(SB 699)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规则,两项法案均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正如法律行业出版物所总结、加州律师协会所讨论的那样,这些法律要求雇主在2024年2月1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现任及前任员工,告知其合同中的任何竞业禁止条款均属无效。该法律还创设了私人诉讼权,这意味着无论员工在何处签署合同、雇主总部设在何地,员工都可以就雇主使用甚至仅仅出示竞业禁止协议的行为提起诉讼。

截至2026年10月15日,这些规定依然有效,洛杉矶县及全州各地的法院持续拒绝执行雇佣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仅在涉及企业出售或合伙关系解散等情形下存在狭义例外。

这对洛杉矶、橙县、圣贝纳迪诺和河滨县雇主的影响

这一规则几乎影响到南加州所有雇用员工的企业,从西柯汶那(West Covina)、波莫纳(Pomona)的小商铺,到阿纳海姆(Anaheim)、安大略(Ontario)、河滨(Riverside)和圣贝纳迪诺(San Bernardino)的大型公司。如果您的雇佣合同、录用通知书或员工手册中包含竞业禁止条款,该条款通常都是无法执行的,继续保留在文件中还可能使公司面临法律索赔。

依赖客户关系的行业——例如销售、人力资源外包、医疗保健、金融和科技行业——对这一规则的感受往往最为明显。没有可执行的竞业禁止条款,离职员工通常第二天就可以去为直接竞争对手工作。加州法律反而促使雇主转向其他工具,例如:

  • 保密协议(NDA)——保护保密信息,而非限制员工的工作权利;
  • 依据《加州统一商业秘密法》获得的商业秘密保护;
  • 非招揽条款——同样需要谨慎起草,因为过于宽泛的客户或员工非招揽条款也可能受到质疑;以及
  • 合理的保密协议及发明转让协议。

正在成长、进行并购或筹备上市的公司,也需要审查现有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条款,因为这些问题可能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浮现。处理此类更广泛公司事务的企业,在竞业禁止问题与证券合规交叉时,不妨参考公众公司及纳斯达克上市事务相关资料。

您现在应该怎么做

加州雇主应尽快采取以下措施:

  1. 审查现有合同。 检查雇佣协议、录用通知书和员工手册中是否包含竞业禁止语言,包括可能起到竞业禁止效果的宽泛非招揽条款。
  2. 发送必要通知。 如果贵公司尚未按照AB 1076的要求,向受影响的现任及前任员工书面通知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的情况,请尽快以书面形式完成。
  3. 以合法保护措施替代。 考虑使用范围明确的保密协议、商业秘密政策以及符合加州法律的发明转让协议。
  4. 培训人力资源部门及管理人员。 确保员工明白,不能向新员工出示竞业禁止条款,也不能以此威胁离职员工。
  5. 同时审查供应商及合作伙伴合同。 竞业禁止条款有时也出现在独立承包商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以及企业出售文件中,这些文件适用的规则与雇佣合同不同。

被要求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或在离职后受到此类条款威胁的员工,也应当了解该条款很可能是无效的,如果雇主试图强制执行,员工可能有权提起索赔。

TEZ律师事务所能为您提供哪些帮助

TEZ律师事务所协助南加州企业审查雇佣协议、起草合法的保密及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并处理涉及前员工或竞争对手的纠纷。本所还就常与竞业禁止问题相伴出现的相关合同、诉讼及知识产权事务提供咨询,包括通过商业诉讼服务处理的纠纷,以及商业秘密或商标与知识产权保护。本所由JJ Zhang律师(加州律师执照编号#326666)创立,在西柯汶那(West Covina)、工业城(City of Industry)和新港滩(Newport Beach)设有办公室,为客户提供服务。

常见问题解答

在加州,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可能被执行?

很少见。加州通常会判定雇佣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狭义的例外情形可能适用于企业出售、合伙关系解散或有限责任公司解散,这些情形下卖方同意不在特定区域内与买方竞争。

如果我为一家总部在加州的公司远程工作,雇主可以要求我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吗?

根据具体情况,加州法律仍可能适用。根据AB 1076和SB 699,加州法院及相关机构的立场是,即便合同是在外州签署的,州外雇主也不能对身处加州的员工使用竞业禁止条款。

如果雇主根据竞业禁止条款向我发送停止侵权函,我该怎么办?

不要忽视这封信,但要了解在加州,大多数竞业禁止条款都是无法执行的。在回复之前,您可能需要请律师审查这封信以及您的合同。

雇主可以转而使用非招揽协议或保密协议吗?

可以,但有限制。合理的保密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通常是被允许的,但过于宽泛、阻止员工与前客户或前同事接触的非招揽条款,同样可能根据加州法律受到质疑。

雇主使用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会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现行加州法律,员工及前员工可以对使用或试图执行无效竞业禁止条款的雇主提起私人诉讼,并可能获得实际损害赔偿、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如果您在西柯汶那、洛杉矶、阿纳海姆、圣贝纳迪诺、河滨、安大略或波莫纳的企业需要协助审查雇佣合同或应对竞业禁止纠纷,您可以通过我们的联系页面预约TEZ律师事务所的咨询,讨论您的具体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本文仅为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阅读本文不建立律师与客户关系。法律和政府做法经常变化,具体情况请致电 626-678-8677 或发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咨询 TEZ律师事务所(West Covina, California)。过往结果不保证类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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